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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姑苏区和吴江区两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 2019/5/28 ]

苏住建质〔20192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姑苏区和吴江区两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

522日,由苏州晨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杏秀桥环卫转运中心、停车场及绿化景观工程总承包工程,发生一起坍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日,由北京市顺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苏州市长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WJ-J-2016-025号地块(吴江太湖新城亚洲碳谷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目前,两起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初步处理如下:

1.事故项目按属地住建部门要求,实施停工整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并经属地住建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自发文之日起,我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招标人一律不得接受苏州晨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建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的报名,待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后,视情况再作进一步惩戒。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527